当前位置: 首页 > 监测评价
监测评价

“数字素养提升工程”第35期:杨云冬主讲-数据安全学习分享

时间:2024-12-01

       2024年11月29日,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开展“数字素养提升工程”第35期,由监测评价科杨云冬做《数据安全学习分享》。

      杨云冬首先解读了数据分类分级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首次提出重要数据概念,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明确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 43697-2024)中指出数据分类分级的核心目的是在非涉密领域把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找出来重点保护,鼓励一般数据自由流动。今年颁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网络数据进行重点保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提出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把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保护重点数据,一般数据一概放开,更好适用于数据流通需要。国家在数据安全法律法规方面层层递进、逐步深化、日趋完善。

       杨云冬介绍了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召开的“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及数据安全可视化管理项目”研讨会内容,该项目旨在建设一个可以覆盖全国医疗卫生系统的网络安全监测共享平台,对全国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监测,提升医疗卫生系统的网络安全整体水平。杨云冬说:“我省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实验室网络安全风险监测与国家项目思路类似,为我省医疗机构提供网络安全威胁和攻击开展监测预警,达到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网络安全目的。

       杨云冬分享了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能力培训班”内容,会议对《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工作指南》进行了解读。指出数据分级是为了明确哪些数据可以流通,分好类方便我们数据归集,开展数据安全评估,确保数据流通全程合规合法。在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清洗、加工等方式将数据变为有利用价值的资源,然后通过确权、登记、评估、定价、入表等环节,最终成为能够流通的数据资产。


李兵报道 孙黎春摄影




来源:监测评价科

初审:陈碧心

复审:张婷婷

终审:武金玲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运维: 吉林省星广传媒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数:6826249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255号 0431-85006613

吉ICP备18006490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