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医疗机构参加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07
关于组织全省医疗机构参加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函》(国卫医医疗便函〔2019〕366号)有关要求,我处组织全省医疗机构参加国家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医疗机构
全省应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参与评价方式
按照《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要求填报数据。
三、数据上报时间
2019年9月11日-20日
四、报送方式
请各医疗机构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网址:http://sjzx.niha.org/cn)注册,并报送信息(已参加过报送工作的医院可使用原账号登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汇总后于8月30日前报我处,并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完成网上电子病历信息填报工作。
(二)数据质量的考察内容每年将根据质量评价重点进行说明,2019年具体评估项目内容见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网址:http://sjzx.niha.org/cn)“资料下载”中的《数据质量评估说明——2019年具体要求》。
六、联系方式
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曾秋萍 、佟学颖
联系电话:0431-88904053
邮箱:404467158@qq.com
医院管理研究所联系人:徐帆、李红霞
业务咨询电话:010一81138607、81138606、81138605
技术咨询电话:15699830058
附件:二、三级医疗机构名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2019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
关于组织全省医疗机构参加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三级医疗机构名单